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指出,农资质量不合格原因主要是,生产企业对产品质量意识淡薄,对原材料和成品把关不严,在生产过程中没有严格按工艺和配方要求投料;个别生产企业为了谋取暴利,或故意偷工减料,甚至以假冒真、以次充好;一些经销单位进货时对所进商品的质量把关不严,未按规定要求生产企业提供商品质量合格的检验报告,为不合格商品及假冒伪劣商品的流通提供了方便。
工商部门提醒农民朋友在购买化肥、农药时,有三个方面的注意事项。
其一,尽量购买质量信誉较好的厂家产品;
其二,注意查看商品名称、生产者名称和地址、农资的成分配比、包装上是否标明生产许可证号和产品标准号、进口化肥是否标有合同号和进口企业名称;仔细阅读农药商品标志的所有内容,农药标志应含有:农药名称应以醒目大字表示(有效成分含量+中文通用名称+剂型),农药登记号等;当消费者难以从标志上判别农药是单一制剂还是复配农药、有效成分及含量时,应慎重购买。
其三,由于农资商品的时效性,多在使用后较长时间才发现质量问题,因此消费者应在购买时索票索证,并保存好。如遇假冒伪劣商品,及时向工商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