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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实现基本养老保险费明细申报
泉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www.fjqz.gov.cn    2007-09-20 18:01:45

    我市从8月1日开始全面推行基本养老保险费明细申报后,截至9月18日,进行明细申报的企业已达4.58万户次,参保企业100%实行明细申报。
  为进一步加强及完善社保费缴交及管理工作,从8月1日起,我市全面推行基本养老保险费明细申报,全市所有参保的用工单位每个月到地税部门申报缴纳社保费时,需按要求对缴费职工进行明细申报,然后由社保经办机构每月按时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缴纳8%部分分解到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中。这将使参保人可查询到自己的个人账户,个人账户的落实和按月分解也使得参保人在转保、续保、退保时能做到“心里有底”。 
    据了解,以往用工单位申报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时,只是申报参保职工的总人数和数额,并且按相关规定要到次年上半年才把养老保险费分解到个人账户,平常职工对自己社保账户的情况一无所知,这就为一些企业进行暗箱操作提供空间。此外,有的企业只为部分中层员工参保,基层员工并未参保,容易造成社保政策无法落实到位的现象。为此,今年2月份开始,市地税局投入人力物力,对全市所有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的数据信息进行比对、清理,开展缴费人员身份确认工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市地税局有关人士说,此举将使企业和企业职工“双赢”:一是让参保职工享受社保的权益有保障;二是增加企业招工筹码,为促进劳资关系的和谐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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