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林志党)从今天开始到2007年5月31日,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将调整,下午上班时间改为14点30分。
市政府办公室发出通知,从2006年10月1日起至2007年5月31日,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作出相应安排,上午办公时间为8:00—11:30;下午办公时间为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