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在晋江市区规划区范围内,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办理许可审批后才能排放。
据介绍,排水许可审批对象包括:在晋江市区规划区范围内从事制造、建筑、电力和燃气生产、科研、卫生、住宿餐饮、娱乐经营、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等活动,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
排水户需要排放污水的,应当将有关材料向晋江市政园林局申请《城市排水许可证》,市政园林局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对此前已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的排水户,应按规定补办城市排水许可证书。城市排水许可证书有效期为5年,期满需要继续排放污水的,排水户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市政园林局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