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政办〔2008〕9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中共泉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泉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机构编制问题的批复》(泉委编〔2007〕85号)精神,泉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已正式获准设立。现因工作需要,刻制“泉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印章壹枚(印模附后),自发文之日起正式启用。
附:“泉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印模
二○○八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