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关于抓紧清理市直新区开发和旧城拓改建设项目剩余公房专题会议纪要》(泉政专[2008]151号)精神,兹通知如下:
1.请新门街一、二期原业主王晓霞、唐梦花、王台竖、叶禽择、黄奕焕、陈宝珠等人或其继承人于2008年7月18日前抓紧到新门街分指挥部办理房屋回迁安置手续。
2.请新门街一期南1号楼、南7号楼施工企业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于7月10日前抓紧到新门街分指挥部办理工程结算。
3.凡在2003年委托新门街分指挥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的业主,请于7月10日前抓紧到指挥部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逾期不来办理,将根据市政府有关规定处理。
特此通知联系人:王小姐高小姐联系电话:22287589223727672227152122808800
泉州市名城保护建设总指挥部
新门街分指挥部
泉州市住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08年7月2日